交往对象来自他宗,信仰上有矛盾吗?
牧师,如果我想交往的对象是来自“地方教会”,在信仰方面会有矛盾存在吗?
我的心得是:
“地方教会”的信仰是正统的,故与卫理公会同属正统教会。但是,由于这教会源自中国,故教会中的教导方式和所使用的词句、敬拜方式、聚会模式等等,都有其特色,与其他宗派不同的地方。
故此,若想交往(即恋爱)的对像是来自“地方教会”,我的建议是:两人针对教会信仰和生活的课题,应多分享彼此的心得、经历和看法,越早越好,越深入越好;看一看,是否能接纳对方的教会生活和模式。
坦白说,我过去牧会的经历是,一对要进入婚姻的情侣至终都要决定同心去其中一方的教会。换句话说,不要丈夫去一个教会,妻子去另一个教会。长期来说,这对家庭与以后孩子的成长不理想。“我和我家都事奉耶和华”的属灵原则,最好是在同一个教会或宗派中落实。所以,你和她要预备,将来,或是她与你同心在卫理教会事奉,或你与她同心在地方教会中服事。最重要的是,不要各都不去对方的教会,结果停止聚会,甚至离开了主。愿为我的死而舍己并复活的主常与你同在。谢谢。
文章来源:刘世尧《阿尧面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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