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坏事再用很多好事去掩盖,能被神接纳吗?
杰克与魔豆(Jack & the Beanstalk )这童话故事,你听过吧?话说:有个叫杰克的小男孩,他发现了一棵神奇的豆茎,一直长到云上面。杰克好奇地爬了上去,发现那里住着一个可怕的巨人。杰克偷偷拿走了巨人的宝物,后来还机智地打败了巨人。最后和妈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以前我只觉得这故事很精彩,但现在想想,你不觉得怪怪的吗?偷东西不是坏事吗?为什么杰克没被惩罚反而可以跟妈妈过得很幸福?没想到,如此不道德的童话故事竟然还可以流传到今天。
如果现在,我们假设一下杰克终于良心发现,偷东西是犯罪的行为。可是,豆茎已经被砍断,他没法把偷来的东西还回去,也不能向巨人道歉了。为了安抚内心的不安,杰克开始用他的方式去赎罪。他把那些偷来的钱捐给教会,每个礼拜也都会去聚会,甚至还做了许多的善事。他以为这样做神会赦免他的罪,抹去自己犯下的错。
问题来了:如果一个人做了坏事再用很多的好事去掩盖(弥补),这样做能被神接纳吗?
在John Wesley看来,这绝不可能。John Wesley 在讲章「信心的义 」(The Righteousness of Faith)提到:人是不可能用「行为」(行律法)满足神对「义」的要求。只有凭着「信心」才能被神称为「义」。观点如下:
#律法的义
律法的义要求完全的,不间断的顺服。但由于人类的罪性,没有人能够达到这一要求。因此依靠律法的义是愚昧的。
#信心的义
信心的义是通过信靠神的恩典和基督的救赎,来获得救赎恩典。人无法通过行为,来赚取救恩而是通过信心接受神所赐白白的恩典。因此服从信心的义是智慧的。
总的来说,对杰克而言,唯一被神接纳(称义)的方法是悔改并信靠基督,让善行成为信心的流露(结果)而非交换救恩的条件。
具体的悔改,可以怎么做?
你可以想想:撒该(Zacchaeus)的悔改。撒该站着对主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加福音19:8)
#写在最后:
过去我曾思考:一个犯罪的人反复认罪,又继续犯罪,他这样算不算是依靠律法(行为)的义?John Wesley这篇讲章倒提醒了我,靠行为称义是想靠自己做很多好事来让神接纳我们。但反复认罪的举动虽然表面上是一种行为,但在本质上,并不是试图通过行为来赚取救恩,而是承认自己的罪,并寻求神的赦免。
但要小心:如果一个人反复认罪却又继续犯罪,那很有可能,他的内心并未真正悔改 / 信靠神的恩典。而他所谓的反复认罪或许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宗教行为而非真正的信心。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翰一书3:9)
不要心里说,我必须先做这事那事,然后我才信。不,要先信!
do thou say,” I must do this and this first, and then I shall believe?” Nay, but first believe! (John Wesley )
文章来源:取自黄秀健面子书,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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