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ifer和光明之子一样吗?
牧师,圣经中对魔鬼撒旦有许多称号,其中之一是“明亮之星,早晨之子”(赛14:12)。但圣经帖撒罗尼迦前书5:5说:“你们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昼之子;我们不是属黑夜的,也不是属幽暗的”,也用“光明之子”指重生得救的信徒。那到底“光明之子”正确的含义是什么?指的又是谁呢?
在旧约圣经中,“明亮之星”是魔鬼堕落之前的名称。这词在以赛亚书14:12里的希伯来文是heylel,拉丁文是Lucifer = Lux光+ ferre带来,意即发光的或光明的使者。但由于这光明的天使长不守本位(犹6),即不忠心服侍受造界,助万物敬拜事奉真神(来1:14;路4:6),反而骄傲(赛14:12-15;24:21-22;结28:12-15, 17)、犯罪(彼后2:4),他便“坠落”(路10:18:动词pipto意为从高处降到低处,或被摔下而落在审判之中、不义中),成为“撒但”(shatan即敌挡上帝的目的和行动者)、“魔鬼”(diabolos批评者,诋毁者,控告者)。
在圣经新约书信里,基督徒被称为“光明之子,白昼之子”,乃指基督徒内在已重生,有生命之光,属于真神(徒26:18),外在就当行事为人端正,脱去暗昧的行为(罗13:12),在上帝和人面前行光明的事(林后8:21),包括良善、公义、诚实(弗5:9)。
魔鬼撒但在堕落之前原为“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和真正悔罪重生的基督徒是“光明之子,白昼之子”并没有冲突。两个名称都强调一个重点,那就是全然降服于上帝和祂旨意者,是真、善、美的。
文章来源:刘世尧《阿尧面子说》,马来西亚基督教卫理公会砂拉越华人年议会文字事业部
留下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