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小学堂 文之森

何谓基督徒的“献身”

请问何谓基督徒的“献身”?

使徒保罗教导说:“我以上帝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12:1)故此,“献身”是每一位基督徒在经历上帝的慈悲恩典之后,受激励献上自己的所是和一切所有,敬拜、事奉、见证、荣耀神。这是“献身”的广意,该应用在每一位基督徒身上。

“献身”的狭意,则是指一群有感动、蒙召,进一步委身“全职”或“全时间”,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的人(参考徒6:4)。就如主耶稣,祂曾是木匠,但三十岁开始出来“全职”或“全时间”传道,走遍各城各乡,宣扬天国的福音,在会堂里教训人,又医病赶鬼,使人经历天国降临的美好和自由(路3:23; 太9:35)。

按保罗蒙恩和蒙召的经历来看,献身“全职”或“全时间”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有两大意义:

  1. 用生命来回应主的爱。徒22:8记载,保罗问:“主啊,祢是谁?”他在真正认识耶稣就是基督,而且是舍己在十字架上救赎罪人的神羔羊之后,奉献一生祈祷传道!
  2. 用生命来完成主的愿。徒22:10记载,保罗接下来问:“主啊,我当作什么?”复活的主耶稣告诉保罗要去对万人作见证,叫人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上帝!保罗就奉献一生去完成主所愿的,爱主所爱,没有违背这从天上来的异象(徒22:14-15; 26: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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