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小学堂 文之森

我们都是罪人,所以没有资格指出别人的罪!?

这符合圣经教导吗?听起来好谦卑,不过,只对一半(后半句错了)。回到圣经来看耶稣提醒我们:我们在批评别人之前,先诚实面对自己的罪。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太7:4)

所以,耶稣反对我们用「审判者的姿态」去定别人的罪,但话说回来圣经可从来没有说:因为,你也是罪人,所以,你就不能指出别人的罪。恰恰相反,圣经反而多次吩咐我们: 彼此劝戒、提醒、挽回(加6:1)。

耶稣怎么说?你这假冒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5)你看,耶稣才不是说: 你也有罪 → 你闭嘴
耶稣的教导是: 你有罪 → 你先悔改 → 才去帮助人认罪。

所以,耶稣为我们划清了一条界限:
1|我们被禁止:带着「优越感」定人的罪,因为那是神的主权
2|我们被吩咐:因着爱 & 真理去纠正人的错误,这是互相担当,彼此相爱的表现

说到这我们该问的,不是我有没有资格指出人的罪,真正该问的,是:我带着什么态度?目的?去说出人的罪?我说的话,是指向绝望的定罪还是给人悔改的盼望?

#写在最后:
曾有一度,我超看不惯迟到、不准时的行为,看到有人聚会迟到我心里就不舒服,控诉对方:不认真、没委身、属灵幼稚。表面上我在意的是「守时」是对神的敬畏,但真正让我坐立不安的是对方的迟到举止,正好反射出 → 我的软弱。我用准时 → 证明自己的认真;用守规矩 → 来包装内心的焦虑。原来,我是带着紧绷感的信念,自我安慰:只要我够乖,我就是神眼中的乖孩子,像小学生那样乖乖的听话,老师才会喜欢,我怕,迟到 = 不乖不乖,就不被喜欢(接纳)。

我以为,我讨厌的是迟到,但事实是我是把守规矩当成被爱的条件,知晓的那一刻我的心,终于松开了,恩典,使我看见了自己眼中的梁木,悔改,释放我了。你也很想纠正别人的毛病吗?先停3秒,然后问自己,对方的所作所为戳中了我的什么痛点?

常常提醒自己:想动手拿掉别人的刺之前,先让神处理自己的梁木吧。

资料来源 黄秀健面子书 20260110